嘉義縣私立哈佛幼兒園收退費基準(公告日期:111年1月03日)
一、 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嘉義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 110學年度收托年齡(採學齡制):2至5歲學齡前
(一) 大班: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。
(二) 中班: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。
(三) 小班: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。
(四) 幼幼班:107年9月2日至滿2歲
三、 教保活動起迄日:第1學期自 110年 08月01日至 111年 01月31日止;
第2學期自 111年 02月01日至 111年 07月31日止。
四、本園110學年度為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只需繳交各項收費如下:
(一)本園採■統一收費(2~5 歲收費均相同)□分齡收費□一學期■一個月
收費項目 | 期 間 | 2 歲 (足齡) | 3 歲 (學齡) | 4 歲 (學齡) | 5 歲 (學齡) | 備 註 | |
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收費 (第1胎) | 一個月 | 3500 | 3500 | 3500 | 3500 | 第1胎 | 5歲幼兒免學費之補助採最優方式計算選擇。 |
2000 | 家戶年所得30 萬元以下 | ||||||
2833 | 家戶年所得逾30 萬元至50 萬元以下 | ||||||
3500 | 家戶年所得逾50萬元至70萬元以下 | ||||||
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 | 一個月 | 0 | 0 | 0 | 0 | 免繳費用 | |
第2胎 | 一個月 | 2500 | 2500 | 2500 | 2500 | 第 2 名以上子女:新式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| |
第3名以上子女 | 一個月 | 1500 | 1500 | 1500 | 1500 | ||
交通費 | 一個月 | 單趟900 雙趟1800 | 單趟900 雙趟1800 | 單趟900 雙趟1800 | 單趟900 雙趟1800 | 非補助項目 | |
課後延托費 有收費 | 1小時/月 | 500 | 500 | 500 | 500 | 非補助項目 | |
2小時/月 | 1200 | 1200 | 1200 | 1200 | |||
家長會費 | 一 學 期 | 0 | 0 | 0 | 0 | 非補助項目 | |
保險費 | 一 學 期 |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| 非補助項目 | ||||
收費優費辦法 | 減收說明:無 |
備註:
幼兒就讀準公共幼兒園,家長每月繳交費用:「第1胎子女不超過3,500元,第2胎不超過2,500元,第3胎以上不超過1,500元,低收/中低收免繳費用,家長繳費與幼兒園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。」(註:交通費、保險費及課後延托費另計)
五、收退費基準:
第五條 幼兒中途入園,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收費:
一、學費、雜費:
(一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收取全額費用。
(二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二。
(三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收取三分之一。
二、保險費及家長會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。
三、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依幼兒就讀月數收取費用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自入園當月收取費用,其未滿一個月部分,按就讀日數收取費用。
第六條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,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一、學費、雜費:
(一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(二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未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(三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一未逾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
之一。
(四)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,逾學期教保服務總日數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二、保險費及家長會費:依學生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等相關規定辦理退費。
三、其他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就讀月數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 按離園當月就讀日數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第七條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請假週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點心費、 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第八條 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(含例假日)以上,應以就讀日數退還停課週間之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且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,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;以次數計費之課後延托費得準用之。
依政府規定準公共幼兒園(依收退費基準第七條、第八條)的退費金額
(視繳交月費)退餐點費如下:
就讀班級 | 屬性 | 月費 | 退費百分比 | 每日餐點退費 | 採計基準 |
大班 | 第1胎 | 3500 | 42% | 38 | 準公共 |
第2胎 | 2500 | 30% | 27 | 準公共 | |
第3名以上子女 | 1500 | 18% | 16 | 準公共 | |
所得逾50-70萬元 | 3500 | 42% | 38 | 免學費 | |
所得逾30-50萬元 | 2833 | 34% | 31 | 免學費 | |
所得30萬元以下 | 2000 | 24% | 22 | 免學費 | 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 | 0 | 0 | 0 | 準公共 | |
中、小、幼 班 | 第1胎 | 3500 | 42% | 38 | 準公共 |
第2胎 | 2500 | 30% | 27 | 準公共 | |
第3名以上子女 | 1500 | 18% | 16 | 準公共 | |
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 | 0 | 0 | 0 | 準公共 |
*每日餐點退費計算公式:1200(點心費)+800(午餐費)÷22(教保日)=91×依繳交月費的退費百分比